陸高峰
【內容摘要】社交媒體公眾號從業人員已經發展成一個總量超千萬、社會動員能力和輿論影響力較大的職業群體。在這個新興職業群體快速增長過程中,其社會責任履行和職業發展生態方面也暴露出收入不穩定、勞動強度高,職業競爭激烈、職業壓力大,主體責任意識不強、人員素質有待提高等諸多問題。需要從加強從業人員社會責任意識培訓、加強平臺審核把關、提高職業準入門檻、加強職業倫理建設、提高政策法規水平等方面,強化社交媒體公眾號從業人員的主體責任意識。同時,通過加強職業教育培訓、建立自行業組織、加強政府對從業人員的服務與聯系、改善從業人員與平臺關系、提高從業人員社會保障等方面,優化從業人員職業生態。
【關鍵詞】社交媒體;公眾號;從業人員;主體責任;職業生態
一、研究背景、評價體系設計
(一)研究背景
社交媒體公眾號從業人員已經發展成一個總量超千萬人、社會動員能力和輿論影響力較大的職業群體。在這個新興職業群體快速增長過程中,其社會責任履行和職業發展生態方面也暴露出收入不穩定、勞動強度高,職業競爭激烈、職業壓力大,主體責任意識不強、人員素質有待提高等諸多問題。需要從加強自媒體人社會責任意識培訓、加強平臺審核把關、提高自媒體人職業準入門檻、加強自媒體人職業倫理建設、提高自媒體人政策法規水平等方面,強化自媒體人的主體責任意識。同時,通過加強職業教育培訓、建立自媒體行業組織、加強政府對自媒體人的服務與聯系、改善自媒體人與平臺關系、提高自媒體人社會保障等方面,優化自媒體人職業生態。
隨著微博、微信公眾號、今日頭條、抖音、快手、小紅書、B 站等自媒體的快速發展,自媒體公眾賬號的數量、自媒體運營機構數量和自媒體影響力都有了較大增長。根據企查查網站查詢的數據顯示,截至 2023 年 6 月 18 日,全國以自媒體為主營業務的公司達到 11520 家,以抖音或快手為主營業務的機構達到 5762 家,以社交媒體為主營業務的公司有1004 家,以公眾號為主營業務的公司有 5682 家,以B 站為主營業務的公司有 33894 家。
自媒體公眾賬號,僅微信公眾號已經突破 2000萬個。至于直播和短視頻賬號數量更多,幾乎達到全民人均一個賬號的程度。據《中國網絡表演(直播與短視頻)行業發展報告(2022-2023)》顯示,“截至 2022 年末,我國網絡表演(直播)行業主播賬號累計開通超 1.5 億個”。“活躍賬號(一年內有過開播行為)約 9500 萬個,其中月開播時長不低于 15 小時的賬號數量近 1000 萬”。該報告還顯示,“截至 2022 年末,我國網絡表演(短視頻)行業內容創作者賬號累計超 10 億個”。這個內容創作者主要指賬號曾有過短視頻內容創作發布行為的賬號。
關于我國社交媒體公眾賬號從業人員的總量,目前無法也沒有一個準確的統計。如果僅僅從上述內容創作人數和賬號總量來看,開設賬號人員總數應以億計。但是,我們所說的一個行業的從業人員,一般指直接或者間接,也就是專業或者業余花費一定時間,以此作為生活收入來源的人員。從這個界定來看,上述報告中提供的數據,一年內有過開播行為的 9500 萬個活躍賬號數量不能算從業人員總量,但是其中月開播時長不低于 15 小時近 1000 萬的賬號數量可以作為從業人員總量的參考。
另外,艾瑞網 2019 年提供的數據顯示,我國自媒體的人數全職 370 萬以上,兼職超過 600 萬,總共超過 970 萬。自媒體從業人員,包括高中生、大學生、年輕白領、專家學者、醫務工作者、文學愛好者、中學教師、大學教授以及絕大多數自由職業者。
從以上數據保守推算,我國社交媒體公眾號從業人員已經發展成一個總量超過 1000 萬人、社會動員能力和輿論影響力較大的職業群體。
(二)指標體系及研究設計
由于目前國內外對于媒介從業生態的研究還沒有一套獲得廣泛認可的評價指標體系,在借鑒筆者在2008 年前后嘗試性制定的“新聞人從業生態的主要評價指標”的基礎上,結合筆者的“媒介從業生態個體—環境內外因互動模型”本著簡單性、便利性、高效性和建設性的原則,嘗試從以下方面確立媒介從業生態與主體責任意識的評價指標體系。
早前制定的“新聞人從業生態的主要評價指標”包含職業穩定狀況、職業保障狀況、職業安全狀況、生理健康狀況、心理健康狀況、職業滿意度狀況、職業忠誠度狀況及其他性別、年齡、文化程度等八類指標體系。考慮到社交媒體從業人員的職業生態實際和社會發展情況,筆者對原新聞人評價指標體系進行了精簡,去掉了職業保障狀況、職業安全狀況、生理健康狀況等評價指標,同時增加了職業發展前景、社會評價等指標。需要說明的是,這套評價指標體系重點從媒介從業生態的微觀內部因素和中觀社會因素進行評價。
在調查問卷設計時,主要圍繞這套指標體系進行調查問題設計。涉及宏觀行政管理水平的一些評價指標,主要通過意見建議性的問題進行征集......(本文為文章截選,完整版請見《教育傳媒研究》2024年第6期,本刊已入中國知網、萬方、維普等相關學術數據庫)
本文系國家社科基金一般項目“社交媒體公眾號從業人員的主體責任及職業生態治理研究”(項目編號:19BXW017)、浙江理工大學基本科研業務費專項資金資助項目(項目編號:23256004-Y)的階段性成果。